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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关于2020年逾期尚未
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自查情况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2020年度不存在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规定不相符的问题、无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新疆监管局

20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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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