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新疆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财政预算监管

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四举措”强化内控工作
推动财政监管提质增效

  财政内控建设是财政部一项长期性制度安排,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有效途径。新疆监管局深刻把握新时期财政监管工作职能内涵,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结合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重点业务相关制度新建、修订和完善工作,健全完善重点业务制度体系,以内控工作为有力抓手,推动财政监管提质增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内控意识

  深入学习领会蓝佛安部长讲话精神和财政部内控委会议要求,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财政系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深刻认识财政内控建设在新发展阶段的重大意义。通过局内控委会议、全局集中培训、各处室自学的方式,持续加强对《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内部控制办法》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内控制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发挥内控对依法开展业务工作的保障作用。

  二、坚持目标导向,制定内控措施

  由局内控办牵头,各处室共同参与,聚焦财政监管与内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短板领域和风险事项开展自查,作为发现

  问题、推动整改的有效手段。将审核审批、预算执行、债务监管、现场核查、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等作为风险防控重点,推动内控制度贯穿于财政监管工作全流程、无死角。坚持边自查边整改,对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倒排工期确保问题及时纠正,用好内控制度,以内控补漏洞、促管理、提质效。

  三、不断完善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紧扣监管局职能定位,紧跟财政部各司局制度的废、改、立、修工作步伐,及时研究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梳理财政部授权监管局开展的业务事项有关制度文件,及时发现制度建设的薄弱项、空缺项目,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同时各处室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以及近年来巡视、审计、综合考核等整改要求,认真梳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不规范等问题,扎实开展内控自查自评,从主客观角度分析原因,研究完善防控措施和制度机制,确保工作做细做实,强化自我防范和自我约束。截至目前,新疆监管局累计修订了涵盖党建、人事、保密安全、预决算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服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财政监管业务等51项制度。

  四、坚持久久为功,提升工作质效

  将内控建设作为全局日常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毫不动摇。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对地方财政经济运行、中央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日常监管,利用预算一体化2.0监控系统等提示的预警信息,确保在提升监管效能的同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提升运用信息技术在财政管理全流程控制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针对业务工作“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及时发布相关内控风险提示,对出现的风险隐患但尚未构成风险事件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警示,抓小抓早,防微杜渐,确保在提升监管效能的同时有效防范内控潜在风险,推动财政监管工作行稳致远和提质增效。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