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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践行新职能 探索新思路
争取金融监管新作为

根据财政部部署,新疆监管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为目标,认真梳理总结机构改革以来监管局工作职能的新要求,明晰财政金融监管职责定位,积极开展“新职能、新思路、新作为”学习研讨活动,努力探索财政金融监管新思路。

一、突出提高思想政治站位,践行新职能

监管局“三定”规定对财政金融监管提出新要求,旨在加强对中央金融企业的财会监督,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通过对这一新要求的再学习再讨论,深刻领悟理解实质要义,努力践行新职能、新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履职尽责的使命感、责任感,结合驻地实际,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当地发展的影响,找准财政金融监管方向和切入点。二是在开展财政金融监管中,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工作路径,突出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工作重点,助力财政金融政策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力提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突出财政金融监管工作重点,探索新思路

“三定”规定为各地监管局履行属地金融监管职责,更广泛的介入属地中央金融企业财务工作,探索金融监管新思路指明方向。财政金融监管应充分发挥财政和金融监管的双重监管优势,推动实现金融监管与部门预算、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不同的监管维度延伸和角度切入,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形成闭环式监管链条,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一是以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为抓手,关注属地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规范财务规则执行。以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为主线,重点关注企业成本费用,收益分配,薪酬制度、资源配置、经营状况等,助力企业提升经营效益,防范财务风险。

二是充分利用监管局对金融机构开展日常监管形成的格局优势,加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通过收集经济数据、分析经营指标、多方面调研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属地中央金融企业的经营成果、风险控制情况、重大风险事件以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力度,助力金融企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是探索实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打破传统财政金融监管思维的局限,探索金融监管新思路,树立新时期财政金融监管“管资本”的定位,从监管角度、监管领域、监管内容等方面,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促进国有金融资本安全高效运营。

三、突出开创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新局面,争取新作为

财政是国家治理基础,金融是国民经济命脉,财政金融监管必须调整转换思路、主动担当作为。一是积极主动,大胆开展工作。认真学习中央金融企业财会监督相关政策,精准定位财政金融监督的着力点,创新大胆的开展监测金融企业财务风险及营运状况、国有金融企业薪酬管理等工作,逐渐构建起财政金融监管的架构和特色。二是在行使金融企业财会监督的职责过程中,发挥财政部门的牵头作用,突出制度纠偏功能和监管优势。加强与银保监局、人民银行系统等部门之间的金融监管协作长效机制建设,从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手段、共同研判金融形势和风险等方面进行监管资源整合,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质效。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监管局在具体工作中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预判,防范风险,注意信息收集和数据分析,及时反映属地在债务监管、金融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中央政令畅通,推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努力开创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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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