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加强“三化”建设 持续提升转移支付监控工作质效
为积极响应财政部加强转移支付监管的工作要求,财政部新疆监管局监管四处立足自身职责定位,主动作为,以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依托,聚焦转移支付监管核心任务,通过人工审核、技术赋能与机制优化同向发力,推动转移支付监控质效提升。
一、强化人工核验力度,精准筛选查找问题
一是以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依据,筛查支出科目与实际用途的匹配性,核实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所选经济分类是否一一对应。二是以系统平台中资金用途为基础,关注备注用途与实际用途的一致性,核实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文件规定是否一致。三是以各专项资金管理文件为依据,关注专项资金拨付是否符合流程要求,确保严格履行拨付程序。
二、深化智能监测应用,推动预警功能完善
一方面依托系统中制定的转移支付规则,对收款方账号情况异常、经济分类与资金使用情况偏离、资金用途表述不合规等现象,通过“关键字段触发+资金用途触发”等触发机制,自动抓取支付数据并生成预警信息,实时推送至相关预算单位核实反馈。另一方面比对原有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警规则,对于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及新的字段情况,对接系统维护工程人员,在原有系统预警规则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的意见或建议,积极推动智能预警应用的进一步完善。
三、优化闭环管理机制,督促反馈整改规范
通过“预警推送-单位自查-核实审定-整改反馈”四步工作法,落实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监管流程,提升了资金使用效能。一是系统预警信息和人工预警信息通过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定向推送至相关预算单位,要求限时反馈核查结果。二是对预算单位反馈的“无问题”预警信息,通过对相关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项目台账等佐证材料进行二次复核,确保认定结论客观准确。三是建立“整改问题销号清单”,对核实的违规支付行为要求机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系统回传佐证材料,待核实确认后进行问题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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