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监管局:积极探索“五种模式” 持续提升兵团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绩效自评监管质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要求,新疆监管局紧盯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积极探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绩效自评监管新举措新路径,扎实推进2023年度兵团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等工作,持续提升中央转移支付绩效管理质效。
一、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实施“分领域渐进式全覆盖”推进模式
实施“分领域渐进式全覆盖”绩效自评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对上年度兵团所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每年按照20%以上的比例选取进行重点抽查复核,确保在五年内实现对财政部下达的兵团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任务的全覆盖监管。二是在选择抽查复核的项目时,充分考虑项目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结合兵团的农业生产特色,两年中优先选择了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33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复核抽查,涵盖了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生态环境、教育、社保、科技、文化、公益等多个领域。通过此种方式,不仅能够有效发现资金使用中的具体问题,还能够从更深层次上揭示某一领域的系统性、机制性问题,从而推动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规范。三是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可以为后续的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推动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实现“立足当下,利于长远”的监管效果,确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创新监管工作方法,建立“多环多点分段法”复核模式
积极探索并建立“多环多点分段法”的抽查复核工作模式。一是以“多环”为整体框架,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同时嵌入“多点”进行复核,重点关注绩效指标设置、绩效指标分解下达、资金分配下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资金使用管理、过程绩效监控、绩效自评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关键点。二是按照“进点座谈—资料收集—访谈深入—追加印证资料—向下穿透查证—梳理问题—初步交换意见—问题正式反馈及汇总上报”的步骤有序推进工作,进一步明晰了工作思路和分工,有助于问题查找定性更精准,充分加强了与被抽查单位的沟通交流,维护了绩效自评监管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提升抽查复核监管工作质效。
三、拓宽监管手段途径,强化“日常监管成果”利用模式
通过充分利用中央转移支付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监控、重点绩效评价以及兵团各师市预算综合监管等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对照各部门(资金使用单位)提供的自评报告和自评表进行印证,不仅能够有效验证有关部门(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还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评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各部门(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管理及自评情况。一定程度解决了监管局在绩效自评复核抽查工作中点多面广、“一竿子难插到底”的困境。
四、夯实全链条监管基础,明确“绩效指标体系”比照模式
在新疆监管局的督促指导下,兵团依据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近年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梳理建立了《兵团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涵盖14类192条共性项目绩效指标、18类167个专项类别2100余条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一是使得各部门在进行转移支付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时有了明确的标准和依据,进一步提升了绩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通过该绩效指标体系的运用,各部门更全面地了解资金使用单位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时监控、发现和解决问题,持续改进、推动提升资金项目绩效。三是更加准确地评估项目绩效成果,为绩效自评监管提供了参考依据,进一步提高了监管质效。
五、主动服务送教上门,发挥“政策传播乘数效应”培训模式
为了进一步提升兵团各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新疆监管局主动提供培训服务,2024年分别为兵团财政系统、医保系统、应急管理系统以及部分师市和团场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开展预算管理业务培训,参训人数达600余人。内容涵盖了转移支付政策解析和管理使用要求、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自评要求等方面,并通过剖析现场监管案例等方式突出“全面”“细致”“实用”的特点。有效提升了兵团部分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水平、各级财政的中期绩效监控水平,为绩效自评报告的规范性和真实性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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