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新疆监管局:聚焦“四个维度” 推动新修改会计法学习走实生效
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基础性法律。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探索推进财会监督的新方法新路径,财政部新疆监管局聚焦“高度、深度、力度、广度”,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不断夯实财政监管水平。
一、聚焦思想“高度”,纵横联动抓落实
一是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本次会计法修改的重要性和指导意义。深刻理解会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解决财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会计制度,加强财政监管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将学习贯彻新修改会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确保思想统一,行动一致。二是凝聚思想共识,将新修改会计法执行落实情况列入财政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把有关新规定、新要求贯穿到财政监管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增强干部学法、用法、护法自觉,促进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
二、聚焦学习“深度”,上下统筹践行动
一是坚持“线上学+线下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挖掘学习资源,组织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政部发布的系列解读文章、专题培训课程、宣传案例等,全面掌握新修改会计法的立法原则、基本制度和各项规定,做到深学细悟、常学常新。二是坚持“集中学+自主学”丰富学习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业务处室集中学、日常实践自主学等形式,对会计法修改前后各项内容进行对比,鼓励干部职工深入研读法律条文背后的逻辑、原理和立法目的,增强对法律条文深层次的理解,推动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聚焦工作“力度”,内外兼修强本领
一是强化内控建设,夯实工作基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自觉将新修改会计法学习作为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升监管工作效能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制度,持之以恒强化内控约束,形成以学习强内控,以内控促业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外部监督,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会计法学习贯彻与日常财政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调研监督、现场核查、重点监控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在新法律框架下的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推动财政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四、聚焦宣传“广度”,点面结合促规范
一是抓住关键点,夯实宣传基础。率先利用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内部刊物等多种渠道开展内部宣传,切实加强新修改会计法在我局的普及,及时将新修改会计法确立为财政监管工作的重要准绳之一,不断提升财政普法教育履职能力。二是拓展辐射面,提升宣传质效。利用官方网站、微信群等积极推送系列解读文章和视频;结合部门预算监管、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财政金融监管、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等工作,广泛宣传新修改会计法,引导被监管或业务联系单位以及相关人员严格遵照新修改会计法开展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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