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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树立“早、全、严、显”四字理念
高质量做好中央财政收入对账工作

  为确保年度中央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新疆监管局主动作为,多方联动,积极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乌中支)、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等收入征管部门开展多方对账工作,牢固树立“早、全、严、显”四字工作理念,严格落实对账机制不走样,圆满完成中央财政收入对账工作。

  一、谋划“早”,预先做好收入对账准备工作。鉴于往年对账工作涉及面广、数据量大、战线长的特征,新疆监管局提早谋划,工作前置,积极与乌中支、自治区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开展半年、1-11月财政收入对账工作,发现问题提前介入,必要时深入县市财政进行现场核实,督促整改。同时,结合监管局工作职能定位,提前按照对账要求,分地州市、分代理库、分退税类型梳理退税情况明细表、退库文件依据等资料,保障年度财政收入对账工作有序推进。

  二、措施“全”,全面开展收入对账核实工作。一是规范核算口径。为保持财税收入数字一致性,方便对账查询,明确各执收单位统一对账口径,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核算。二是创新对账方式。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经协商一致,采取电话对账和现场对账方式,分阶段、分部门开展工作,适应新形势,满足新需求。三是完善对账体系。进一步强化纵向管理,通过乌中支组织全区14个地州市按月上报财政收支月报,及时了解各地州市月度财税收入入库情况。

  三、把关“严”,以国库对账工作作为国库监管重要抓手。为切实履行监管局非税收入征收、监缴,收入退库审批,地方财政收入质量监督等职责。新疆监管局严把审核关,从四方面入手,全力开展真实性核查工作。一是关注有无人为调节财税收入,收入“虚增空转”等违规行为;二是关注有无违反规定混淆收入预算级次和征管范围,出现“混库”情况;三是关注有无设置过渡户、待解户滞留甚至挪用中央财政收入的行为;四是关注有无违规减免、违规审批缓征、违规审批退付中央财政收入等行为。

  四、成效“显”,充分发挥对账机制功能和作用。一方面,对账中通过抓“早”、抓“全”、抓“严”,做到及时核实调整部分地区金库报表异常数据,有力保障入库财政收入真实准确。另一方面,通过横向、纵向联动对账机制,推动监管局、税务部门、人民银行和地方财政部门之间财税信息数据共享,助力现代财税体制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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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