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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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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勇于担当 主动作为
扎实开展疫情防控资金监管工作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财政部工作要求,新疆监管局以高度重视、高度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聚焦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管,为助力打赢疫情阻击战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理论学习,领会重要精神。新疆监管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财政部出台的疫情经费保障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召开音视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线上自学等方式,学习贯彻刘昆部长和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重点针对疫情防控出台的有关经费保障、财政补助等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学习,理解领会吃透政策精神,为开展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二、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担当。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14次,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立足财政监管职责,切实做好疫情资金的监管工作。督促各业务处落实责任,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监管事项纳入本处年度工作要点。

  三、做好日常监管,确保防疫政策落到实处。疫情期间,打破常规思维,采取“互联网+监管”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利用电话、微信跟踪掌握防控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一是与自治区财政厅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日报机制,跟踪财政支持疫情防控资金在属地的执行情况及政策保障落实情况;二是通过参加自治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加强资金管理,促进财政支持的合理化建议;三是密切跟踪当地财政经济形势,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属地财政运行影响,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

  四、强化现场监管,确保防疫资金用到实处。通过与相关部门座谈、查阅财务资料、物资盘点清查等方式,围绕“五个重点”,确保防疫资金用到实处。一是分析防疫资金筹集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管理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二是核实患者救助费用补助情况和医务工作者临时性补助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三是查看使用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四是查看疫情防控专用设备和防疫物资采购情况;五是查看物资入库登记、领用发放及使用管理情况。通过现场监管,对于发现资金闲置、使用绩效低、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落实不精准到位等问题,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反馈,并提出具体完善整改建议,目前有关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五、注重加强调研,切实发挥工作职责。坚持监调结合,结合对疫情防控资金的监管,客观评估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一方面了解地方财政部门在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中的有效做法,另一方面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规范资金管理,完善相关政策的初步建议,为财政部下一步完善政策,安排部署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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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24日